镜湖区审计局“五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发布日期:2022-01-12 14:39来源:镜湖区审计局作者:赵凤梅阅读次数:字号:[  ]背景颜色:

近年来,镜湖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牢政治方向,聚焦审计监督主责主业,依法忠诚履职尽责,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培养人员整体素质。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选送优秀审计干部外出学习培训,积极派员参加上级审计项目以审代训,聘请专家参与审计项目,帮助提升审计干部业务能力。鼓励审计人员紧跟政策变革,持续追踪新趋势、新政策、新方法,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开展业务考试,努力将专业知识转化为实践经验。全局共有3名高级审计师、1名中级审计师、1名注册监理工程师、1名注册税务师,占干部职工人数的67%。2名审计干部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骨干人才,1名审计干部获得全省审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二是规范审计项目流程。结合上级部门业务规范文件和文本,制定镜湖区审计局审计项目标准化手册。手册内容包括审计项目流程、各种文书模板、审计规章制度文件汇编,项目流程从审计通知书开始到审计档案归档作出详细规定,使审计工作更加细化、明了,便于操作,既让审计新人快速熟悉审计业务,又提供给各被审计单位内审机构借鉴使用。

三是提升项目审理质量。成立专门审理小组,明确审理流程,规定一般审计项目,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后,报分管局长召开审理会并形成会议记录归档,审理会议记录需详细记录审理过程。审理中,如有重大分歧的,报局长办公会研定。重要审计项目或审计组长认为需要前置审理的,经局长批准后,可以提前介入审计实施阶段,对审计证据、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进行预审理,将质量控制关口前置。审计组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对违规行为减轻或免于处理处罚的事项必须经审理会集体讨论,以统一运用口径,防范风险控制。

四是推动巡审联动机制。与区委巡察办共同出台了《关于规范巡察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巡察组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监督内容,促进被巡察部门或单位整改到位。审计局将巡察发现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审计内容,予以重点关注。两部门加强对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的研究分析,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发挥监督合力。2021年共为巡察、办案等提供审计报告20份,为十届区委巡察发现问题“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提供业务指导意见,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五是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在制定年度审计项目时,提前选取1-2个关于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事关民生的热点焦点事项等审计项目作为优秀项目目标,重点打造,抓好实施。对于管理不规范金额或违规金额,及时下达审计决定书督促整改;对于普遍性问题,积极编写审计专报汇报本级政府,举一反三,引起高度重视;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被审单位建章立制,防微杜渐;对于严重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按要求移交主管部门或移交纪监委。2019-2021年荣获2个市级优秀项目和1个表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