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培育工程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妇女联合会,三山经济开发区农村发展局、教育文体局、经济发展局、人社局、城乡建设局、党群工作部:
根据原安徽省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乡振发〔2023〕43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皖乡振发〔2023〕44号)等文件精神,在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的同时,创新实施芜湖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乡村工匠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落实乡村人才振兴任务要求,培育乡村高技能人才队伍,组织认定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并设立一批乡村工匠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和大师传习所,激发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或“三农领域”其他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建设彰显芜湖山水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本土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认真组织实施安徽省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培育工程和芜湖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工程,“十四五”期间在全市认定1000名以上技艺精湛的市级乡村工匠,申报认定100名左右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推荐优秀人员参加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和国家乡村工匠大师认定,并设立一批乡村工匠工作站、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弘扬传统技艺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价值,活态传承发展优秀传统乡土文化,顺应乡土人才成长规律,激发乡村工匠内生动力,扶持乡村工匠领办创办特色企业,打造乡村工匠品牌。
三、组织实施
按照《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乡振发〔2023〕43号)文件要求,由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经信局、人社局、住建局、文旅局、妇联等部门组成市乡村工匠培育工作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市推进工作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名额分配,协调推进全市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国家乡村工匠名师组织评选、推荐申报等事宜。2024—2025年,全市每年组织认定500名左右技艺精湛的乡村工匠,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推荐50名左右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候选对象和1名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候选对象(从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选出)。
四、认定程序
(一)认定范围。主要从县域内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暴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食品制作及具有传统技艺的木匠、石匠、泥瓦匠等领域人员中产生。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适当拓展范围。
(二)认定条件。
1.市级乡村工匠。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带动就业创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
2.省级乡村工匠名师。省级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原则上从各地技艺精湛的乡村工匠中产生,认定为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较丰富传统技艺设计、制作实践经验和较高艺术造诣,在技艺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至少1次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市级以上比赛奖项,或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领办创办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经营的经营主体,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带动一定数量农民就业增收。
3.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国家相关部门联合认定的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原则上从省级乡村工匠名师中推荐产生,认定为省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优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技艺精湛、具有丰富传统技艺设计、制作实践经验和较高艺术造诣,在技艺传承中发挥重要作用;获得至少1次省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行业内省级以上比赛奖项,或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领办创办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经营的经营主体,在当地特色产业发展中起示范带头作用,能带动一定数量农民就业增收。
(三)认定程序。
1.推荐。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教育、经信、人社、住建、文旅和妇联等相关部门,按照年度名额分配和认定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市级乡村工匠,无为市每年推荐名额不少于120名,南陵县每年推荐名额不少于80名,其他区每年推荐名额不少于60名,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候选人按照市级乡村工匠10%的比例推荐;各县市区推荐前应征求公安、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意见。要对拟推荐人选考察审核,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并于每年5月15日前报送市级乡村工匠拟推荐人选花名册及相关材料。5月25日前市推进工作组组织专家评审认定市级乡村工匠,同时在市级乡村工匠中遴选部分人员推荐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候选对象。各县市区拟推荐市级乡村工匠人选要如实填写《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推荐表》,市推进工作组拟推荐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候选对象的需另附3000字左右推荐材料。
2.复核。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收集汇总各县市区市级乡村工匠拟推荐人选,由市推进工作组严格认定条件,按照分管范围领域进行复核。
3.公示。市乡村振兴局对认定的市级乡村工匠和通过复核拟推荐的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4.认定。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市级乡村工匠名师由市乡村振兴局联合相关部门认定。
五、支持措施
(一)支持技艺传承。鼓励支持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和大师设立乡村工匠工作室、传习所,开展师徒传承,提升技艺水平。对技艺设计提升能力强、带动县域产业发展、带动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增收达到一定规模的乡村工匠工作室、传习所,经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市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由省推进工作组认定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省农业农村厅审核推荐,由国家推进工作组认定为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
(二)支持技能培训。教育、文旅、妇联等相关部门将乡村工匠工作室、乡村工匠名师工作室、大师传习所开展的技能培训纳入专项研培计划和专班培训,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乡村工匠专项研培计划。鼓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邀请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和大师进学校、进课堂,参与相关专业设置,特别是实践类课程建设,培养传统工艺专业人才。支持社会力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乡村工匠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助力提升技能水平。
(三)支持产业发展。支持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和大师领办创办经营主体,鼓励申报农业农村部组织开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活动,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富民贷”等各类金融支持政策;对吸纳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就业的,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帮扶政策。鼓励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特色产业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对发展产业带动就业,具有良好经济效益,并建立健全联农带农富农机制的,按规定统筹使用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定点帮扶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等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鼓励县市区结合实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领办创办的各类经营主体集约发展,打造一批乡村工匠产业园区或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培育发展一批乡村工匠专业园区。
(四)支持品牌培育。鼓励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弘扬技艺、开发精品、创设品牌。鼓励高等学校和社会力量,挖掘乡村工匠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策划设计水平,提高品牌价值和竞争力,打造乡村工匠产品品牌、劳务品牌。加大乡村工匠品牌宣传力度,讲好品牌故事,不断增强乡村工匠品牌知名度。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工匠品牌交流展示活动,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
(五)支持评先评优。对传承传统技艺较好、产业带动效果明显、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优先推荐为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带头人,在进行城乡妇女岗位先进集体(个人)评选推荐时对乡村工匠适当倾斜,增强其获得感和荣誉感。组织国家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参加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巾帼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提高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知名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支持力度。县级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教育、经信、人社、住建、文旅、妇联等部门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将省乡村工匠“千师万匠”和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培育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乡村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作,强化政策支持,扎实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
(二)确保推荐质量。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推荐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坚持覆盖面广、促进农民增收效果好、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力强等原则,突出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把好推荐人选技能关、品德关、贡献关,确保推荐质量过硬。
(三)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技艺传承、促进就业、品牌培育、带动特色产业发展等情况定期进行评估,严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市级乡村工匠工程培育成效。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市区要积极总结提炼乡村工匠培育工作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乡村工匠、乡村工匠名师、大师典型案例,传播技能文化,弘扬工匠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省、市推进工作组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发布活动,激发广大乡村工匠、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创新创造活力。
附件:1.芜湖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培育工程推进工作组
2.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国家级乡村工匠
名师推荐表
3.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拟推荐人员名单
芜湖市乡村振兴局 芜湖市农业农村局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芜湖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
培育工程推进工作组
为加快培育乡村工匠,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成立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培育工程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推进工作组”)。
一、小组组成
组 长:李合满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副组长:廖晓红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自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沈怀宝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江红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 宏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经济师
汪晓娟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绎华 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陈忠杰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成 员:晏利民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戚 梅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易雅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王宝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科长
钱雅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蒋家琪 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与艺术科四级
主任科员
陶 婷 市妇女联合会妇女权益和发展部副部长
程义金 市乡村振兴局扶贫开发科科长
推进工作组副组长由成员单位相关负责同志组成,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推进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推进工作组日常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陈忠杰兼办公室主任。因机构改革带来的推进工作组变化将在后续工作中予以明确。
二、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我市乡村工匠“百师千匠”培育工程,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建立完善乡村工匠培育机制,挖掘培育一批、传承发展一批、提升壮大一批乡村工匠,激发广大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或“三农领域”其他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就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力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加快建设彰显芜湖山水风韵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本土人才支撑。
附件2
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
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推荐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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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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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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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近期2 寸免冠蓝底彩 色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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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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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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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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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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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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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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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技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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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 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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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市级乡村工匠£ 省级乡村工匠名师£ 国家级乡村工匠名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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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从业经历 (800字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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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相关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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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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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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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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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相关 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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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业农村厅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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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
附件3
市级乡村工匠、省级乡村工匠名师拟推荐人员名单
序号 |
县区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籍贯 |
出生年月 |
从事技艺 |
从事职业 |
从业时间 |
取得荣誉 |
拟推荐 省级、市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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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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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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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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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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