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审计局2023年第3号公告:关于芜湖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财务收支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我市2022年审计工作计划,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轨道公司”)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轨道公司于2017年3月正式组建,公司内设综合部、前期规划部、建设管理部等10个部门,现有人员29人。目前主要工作是代表政府方出资市轨道交通PPP项目公司,接受项目实施机构委托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截至2021年末,资产总额190172.67万元,负债总额71940.32万元。
二、审计评价
市轨道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基本完善,内控体系运行基本有效,收支核算较规范,财务报表真实,能够真实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但审计发现,市轨道公司在内控制度执行,财务核算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轨道公司未按相关制度规定对存款商业银行的选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上报市国资委。
2、购入综合办公平台,未计入无形资产。
3、个别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处理。
四、审计建议
(一)市轨道公司应严格执行财务内控制度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司银行存款的日常检查上报工作。
(二)建议市轨道公司规范内部资产的会计核算,及时入账无形资产,定期核对梳理往来款。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向市轨道公司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市轨道公司对审计整改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