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发布日期:2020-12-03 11:39来源:湾沚区审计局作者:奚立新阅读次数:字号:[  ]背景颜色:

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湾沚区出台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该《办法》从审计工作边界、审计监督体系、审计方式、程序及内容、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明确了政府投资审计的实施路径,有效推动政府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从工程造价向全面投资审计的转变。

《办法》明确了投资审计工作边界,规定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和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等管理活动,并退出议事机构。

《办法》提出了新的审计监督体系,建立审计“三位一体”协作机制,充分调动建设单位内审、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力量;建立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投资审计成果。

《办法》规定了审计机关实施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的方式、程序及内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计划,按计划实行审计。明确了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开展的审计程序及内容及被审计单位应提供的资料,政府投资审计期限。

《办法》明确了被审计单位、审计机关、社会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