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出台方案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

发布日期:2020-10-12 08:43来源:企业审计科作者:左乐阅读次数:字号:[  ]背景颜色:

近日,芜湖市审计局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指导我市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审计全覆盖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了审计机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职责,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即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由市委组织部门管理的,审计机关负责对其管理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行审计,每3年至少审计1次,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任期内至少审计1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依法对相关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实行审计监督,并且一级国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要加强对其二级以下单位国有资产的审计监督和企业内管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实施方案依据我市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在遵循《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的共性审计内容的基础上,突出个性分类管理实施审计,即针对我市国有企业金融服务类、平台运营类、实体经营类和公益类不同的功能定位,金融服务类企业侧重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审计,实体经营类企业侧重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审计,平台运营类企业侧重债务规模和风险管理审计,公益类企业侧重资源配置和服务效益审计。

实施方案在审计力量的整合、审计方法的采用以及审计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指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即审计机关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加大对社会审计机构向国有企业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力度,有效利用内部审计以及社会力量和工作成果;在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审计中积极、主动使用大数据技术审计方法,提高审计的效率及质量;审计机关及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审计结果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发挥审计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议事的作用。